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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冥婚 第二十九章(1 / 5)

第二十九章转折

从有记忆开始,我印象中并未失去过至亲之人,无法去感同身受,但他们的眼泪感染了我们几个。

我忍不住流下眼泪,桂花和赵玉玲早已泣不成声,最后是凤羽提醒我们几个该走了。

路上赵玉玲告诉我,刘春不想等我们醒来就跟着警察先进城了,对此我倒觉得无所谓。

桂花脸上明显跟不小心吞了一只苍蝇一样写着不高兴,不得不说遇到刘春这种朋友确实挺让人不爽。

凤羽这时又嘱咐我们:“你们切记不要随便跟人说起这件事,尤其是见鬼这种荒唐事。”

真是的,见鬼怎么就荒唐了?

赵玉玲一开始根本不知道她见了鬼,桂花从来就不信这个东西,而我即便看到我也不会说,因此我们三人都约定不把见鬼这件事告诉第五个人。

凤羽告诉我桂花命格极硬,之所以能看见是因为戴了我吊坠,等过些日子就会看不见了。

而赵玉玲就跟以前的我一样,身子弱到一定程度自身磁场不稳定。一旦这种磁场跟某些维度的磁场吻合,就有可能见到那个维度的生物,只要强身健体阳气重磁场稳定自然就看不见了。

至于我,自从接受了凤羽的能量续命开始便早已注定这辈子我都无法摆脱这些东西,往后可能还会遇到更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回到学校第二天还是正常上课,到第三天我就被叫到了教务室。同时我见到了桂花,赵玉玲,还有刘春,与此同时还有那天见过的两个警察。

对于见鬼这件事我们始终一致,唯一一个没有见过鬼的就是刘春,赵玉玲没有进过那间屋子。

问题就出在那三个被砸断手脚的罪人身上,那三人手脚都因为受伤过重被迫截肢,人也因为失血过多尚未清醒。

而我就是那个施暴者,我脑海里闪过当时的情景,我承认我当时是凶狠残暴的,但我并不后悔。

桂花为了保护我自然不会说出实情,尽管其中三人都是统一口径说我突然出手伤了他们。

对于他们的指控警察本就不予采信,毕竟一个与我相仿年龄和体型的姑娘,能把屋子搞成那样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那几人截肢的后果却是我直接导致的,警察说他们目前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人权,因此我被当着众人的面带走了。

警察对我还算客气,没有上手铐,我只能忍着嗡嗡作响的脑袋麻木的跟他们走。

一路上我在想怎么去辩解,我明明没有错,我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去惩罚那些罪人,现在跟我说什么人权?对一群猪狗不如的畜生讲人权那不是对牛弹琴吗?如果不是警察提前赶到现场,我一定会把他们全部干掉。

明明我是惩恶扬善的英雄,为什么要被这么对待?

到了警局后又是一番审讯,我心里非常害怕,一开始还故作镇定,不过提到那三个被截肢的罪人,我毫不犹豫的承认就是自己动手的。

当时是因为他要拿夹钳攻击我,我不过是用了极端的方式去阻止他伤害我。而且用凤羽教的说辞,我当时是被胡明翠的鬼魂支配着做出的这一切。

警察见我没有任何隐瞒,担忧的在我对面坐下。

“小姑娘,你应该有学法律基础吧?”

我点头,我是有选修法律基础课程。

他严肃的跟我背诵了其中一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你一次就伤了三个人。”

我听完浑身跟抽空了一样无力的瘫软在凳子上,心里绝望之际却又不停的抗议。

不能这样,绝对不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要我为那种畜生奉献十年以上乃至一辈子的自由,甚至可能赔上性命?

凭什么?哪怕为他们忏悔一分钟我都觉得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我要反抗,我要逃走,这是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我随即慢慢把手放到脖子上准备取下吊坠。

警察这时正好又打断我的想法。

“不过你也不要太过担心,只要坐实他们的罪证,这个案子影响十分恶劣。只要检方不起诉你的话,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毕竟考虑你当时也是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而产生防卫过当,一旦证实对方罪行恶劣,你被罚的几率不大。而且按照当时的情景也无法说明你一个小姑娘有能力伤了三个身强力壮的成年男人,当然,我们并不信鬼神之说。”

这位仁兄说话留一半,殊不知他若慢半分钟说完我有可能会直接拧断他的脖子逃走。

我重重出了一口气重新坐直身体,至少这一次正义必须得站在我这一边。

警察又解释:“等死者检验结果出来就可以起诉定罪了,在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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