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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情绪(1 / 3)

骆暮低垂着头,他脚边低落了一滴两滴的粘液,很快吸引了路过的蚂蚁。

再微小的甜蜜,都是狂欢。

等大人们回神过来的时候,骆暮手上捧着那个还只剩下一个底坨坨的冰淇淋,努力伸长舌头舔着;而冰淇淋的正牌主人宁佑,坐在一边捧着下巴眼巴巴看着。

宁远不置可否,只是挑了挑眉。

李菲菲嫌弃地看了一眼,转头继续在纸上写写画画,并且给了走神的宁远一个毛栗子。

[哈哈哈哈,肥宝os:你一口我一口,交换口水脏死了。]

[宁神走神,喜提一个毛栗子][看着就疼。李菲菲,你不能这么对我们哥哥。我们哥哥金尊玉贵的不是为了给你敲毛栗子的!!!]

这边貌似被“掠夺”的一方反应平静,那一边的骆正信和乐音反而反应夸张。

乐音几乎是冲到骆暮的身边:“小暮,你怎么能吃小佑的冰激凌呢?快还给人家!”

这是乐音成为骆暮的“实习监护人”之后第一次与他正面谈话,可惜,谈话的内容是批评和指责。

骆暮本来期待的眼神,他高高举起只剩下一点点的冰淇淋送到乐音的面前,他本来是想要和她分享这可贵的甜蜜。

但是期待的泡泡被戳破了。

他看到的是放大的乐音一脸的大义凛然。

骆正信温和地说:“想吃冰激凌的话爸爸给你买,这个是宁佑的,我们还给他好不好?”

说着,从骆暮高举的手中接过那个被啃的歪七歪八的冰激凌残渣。

骆暮一言不发地低下头,好像他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宁佑晃荡着两条小腿,并不接那个冰激凌,从秋千上跳下来,一扭头撞进了曲宁远的怀里。

一时间,举着冰激凌的骆正信很尴尬,一脸抱歉的乐音很尴尬,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氛围。

[这……虽然只不过是小孩子之间一个冰淇淋的事情,但是很罗生门啊。]

[感觉可以拍个连续剧。]

[什么罗生门啊,肯定是小佑的冰淇淋啊。小佑花了五块五毛钱,还问死女人赊账了五毛钱的!!你们忘记了吗!小佑当时都快哭了!那个死女人才肯买了给他吃!!这个冰淇淋对小佑那么珍贵,怎么可能随便送给骆暮吃!]

[就是,心疼给我小佑。骆暮比小佑大两岁,成年人两岁不算什么,小孩子两岁的年龄差可以碾压的。]

[家教啊家教啊。骆暮是领养的,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肯定不是那种纯良的小孩]

[楼上就事论事不要人参公鸡,一直拿暮暮是收养的是说事做什么?]

[就是,什么穷山恶水什么刁民,你们对一个小孩子这种言论说出来心不会痛的吗?]

……

可能是为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虽然大家手头都不富裕,但是乐音还是走到曲宁远的面前,斟酌开口:“远哥,这次是小暮不对,我们补偿小佑一个冰淇淋吧?”

[得体得体。乐音这个行为还是得体的。再穷吃了人的也要吐出来,这是原则。]

[骆暮好讨厌,想吃就说想吃呗,自己不说,抢别人的,还要家长擦屁股,我就是讨厌这种心思重的小孩]

当事人即使看不到实时弹幕,也能感觉到剑拔弩张的氛围。

骆暮背过身去,两行眼泪落下,哭泣抽噎声音变大。

“小暮。没事的。”骆正信拍了拍养子,“想吃爸爸会给你买的,但是拿别人的不好哦。”

[骆天王好温柔,用的是拿,不是抢!!你们戾气太重了吧!小孩子之间的事情而已!]

[楼上:他不过是个孩子。]

[杀人放火也是:他不过是个孩子!]

……

骆暮的哭声并没有止住,宁佑像是很讨厌这样的场景,他扭着头,把脸埋进曲宁远的肩膀上,就是不看那边殷勤的乐音和带着歉意的骆正信。

李菲菲走过来,拍了拍正在哭泣的骆暮,转头对宁佑扮了一个鬼脸:“啊呜啊呜我是大妖怪,我要一口吃了你!”

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煞笔。

果然,弹幕立刻反应过来:

[靠……煞笔吧……]

[《讨厌李菲菲98》我的讨厌不是没来由的。]

[肥宝……我竟然无言以对]

本来已经有些烦躁的宁佑,陡然被打断了那种烦躁的情绪和有些僵持的氛围;又被人装模作样捉着脏兮兮的小手作啃咬状。

整个人“咯咯咯”地笑起来,在宁远身上花枝乱颤:“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

小孩子的记忆很神奇,又短暂又绵延,但是此时,宁佑已经抽离开那种有些阴郁的情绪,他像是重新被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

“我肚子饿了,我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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